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育儿亲宝

政策解读:婴幼儿配方乳粉提高准入门槛

2017-02-17 16:17:53

  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需求大,行业发展迅速,但存在配方过量、过滥,配方制定随便、更换频繁等问题,存在1定的安全风险隐患,也不利于消费者比较选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6月8日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提升行业准入门坎,改良配方、品牌乱象,引导市场良性竞争。

  参照药品管理,严格限定申请人资质条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说:“婴幼儿配方乳粉利润高,很多企业都想生产,但出于质量安全的斟酌,必须提高行业准入门坎,企业没有金刚钻,就不能揽磁器活。”

  根据《办法》,婴幼儿配方乳粉将参照药品管理,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均实行注册管理,并严格限定申请人资质条件。只有具有相应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符合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对出厂产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项目实行逐批检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才能申请产品配方注册。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将进1步催促企业科学研发设计配方,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要求,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限制配方数,避免企业利用“新配方”夸大宣扬

  目前,我国103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共有近2000个配方,个别企业乃至有180余个配方。

  许多企业采取“类似配方、不同品牌、加大宣扬、扩大市场”的销售策略,即简单把1个配方的组成成份及含量略作改变构成多个“新配方”,生产不同产品不同品牌,然后在不同渠道销售,通过夸大宣扬误导消费者购买,造成消费者选择困难。

  《办法》要求每一个企业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配方系列9种产品配方,旨在通过限制企业配方数,减少企业歹意竞争,建立优良国产品牌,让大众看得清楚、买得明白,真正得到实惠。为优化企业产能、满足市场需要,《办法》允许同1团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可以使用团体公司内另外一全资子公司已注册的产品配方。

  规范标签标识,杜绝“益智”“增加免疫力”等

  《办法》要求申请人申请注册时1并提交标签和说明书样稿及标签、说明书中宣称的说明、证明材料,并对标签和说明书表述要求作出细致规定。

  如,对产品中宣称生乳、原料乳粉等原料来源的,要求照实标明具体来源地或来源国,不允许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等模糊信息;不允许在标签和说明书中昭示或暗示“益智、增加抵抗力或免疫力、保护肠道”等;不允许以“不添加”“不含有”“零添加”等字样强调未使用或不含有依照食品安全标准不应当在产品配方中含有或使用的物资;不允许标注虚假、夸大、违背科学原则或绝对化的内容;不允许标注与产品配方注册内容不1致的宣称等。

  滕佳材介绍,联合国报告指出,如果世界各国要成功提倡母乳豢养,就必须严格立法管制配方奶粉营销。这和我国通过严格限制过量、过滥的产品配方进行市场营销的思路不谋而合。

  另外,《办法》明确了监管要求与申请人法律责任。依照“4个最严”的要求,细化不予延期注册、撤消注册、注销注册等多种情形和相干罚则,以政策制度倒逼企业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该《办法》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TAG:
推荐阅读
图文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