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环保节能

以经济杠杆激活绿色活力 排污权交易风起潮未涌

2017-05-22 02:01:07
【中国环保在线 行业动态】用市场的手段深入推动治污减排,正是排污权交易的意义所在所谓排污权交易,是指根据环境质量要求限定1个时期、特定区域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在这个“大帽子”下向排污企业分配排污配额,并允许企业将本身充裕配额拿到市场上交易。如今,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地区进展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应如何更好推动?

以经济杠杆激活绿色活力 排污权交易风起潮未涌

  以经济杠杆激活绿色活力排污权交易风起潮未涌  改扩建项目,必须先购买废气、废水的排污权,才可以投入生产。作为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的重要市场化手段,排污权交易已在我国试点10年。但是,对公众或是众多企业而言,这1制度仍然很陌生,整体市场反应仍然不够活跃。
  所谓排污权交易,即在1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条件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解排污量。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的初衷,在于使用市场杠杆调理环境资源的公道使用,倒逼排污单位建立环境意识,主动治污减排。引入排污权交易制度后,升级换代的企业可以把剩余排污权以市场化的机制出售,从而积极治污的企业取得商业回报,并实现全部社会减排节能与社会发展共赢的效果。
  自2007年11个省区市试点以来,愈来愈多的地区加入展开排污权工作。截至2013年底,11个试点省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金额累计逾35亿。其中,有偿使用资金近15,交易金额远超12亿。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看来,“经过量年试点,排污权交易推动了区域和流域污染减排,提升了企业经济效益,调动各方参与环境共治的积极性。
  通随着多地落实排污权交易管理,我国排污权交易迈入新轨道:通过积极推动和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这项制度在产业结构调剂和减排工作方面的推动增进作用正初步显现。有了经济利益驱动,资源有价意识正在企业间构成,节能降耗排放从政府的强迫行动变成企业自觉的市场行动,企业从“要我减排”转变成“我要减排”。
  减排效果好的企业还能“赚钱”。据中国能源报日前报导,1位经营者算了笔账:3月份,企业剩余2氧化硫指标88公斤、化学需氧量990公斤、氨氮134公斤,依照标准,挂网销售最少卖出5575.8元。据此估算,全年约可获利6.7万元。市场化的产权交易已成为节能减排的主流方式之1。在倒逼企业的同时,还可能带来收益,企业治污减排的积极性在无形中得到提高。
  不过,排污权交易目前还处于试点阶段,正在摸索、探索中,部份地区存在交易不活跃的现象。据调查结果,试点工作虽获得了1定进展,却存在初始排污权分配和出让定价方法差异大、交易在部份省分不活跃、部份企业积极性不足等多个问题。在业界资深人士杨长胜看来,“排污权交易试点大多从几个行业、几个区域、几个流域展开,省市之间政策规定差异大,交易制度不统1,给市场交易造成了困难。”
  而1个企业究竟该取得多少初始排污权,常常不是1种统1的、明晰的方式肯定。大多数企业还处于寻求产量的阶段,对污染物排放量的需求大,而我国目前实行严格的减排政策,使得企业面临相当大的减排任务,排污权已成为稀缺资源,“惜售”行动使排污权供给不足。另外,由于交易尺度不同,各省经济条件不同,即使是同省内,各地市经济条件也不同,因此各地初始排污权定价存在障碍。
  未来政策和试点工作可能做何调剂?“要营建成熟统1、冷热均匀的市场,就得结束当前碎片化的格局,结束只试点没升级的局面,在国家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引入统1标准、统1规范。”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和静钧说。这就要求核量要统1标准,政府储备要规范程序,价格、制度、交易等要公道便捷,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资金使用要明确范围等。
TAG:
推荐阅读
图文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