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蛰伏十载终迎新拐点 环责险强制投保覆盖8行业

2017-06-17 14:03:34
【中国环保在线 行业动态】“从长远来看,企业是不是参保环责险,是衡量其实行社会责任水平的1个标志。”在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看来,当前各地的实践在不断地改良企业参保的环境,从企业本身来讲,应当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认识到参保环责险对企业发展的深远意义。

蛰伏十载终迎新拐点 环责险强制投保覆盖8行业

  蛰伏10载终迎新拐点环责险强迫投保覆盖8行业  为完善环境污染侵害赔偿机制,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迫责任保险(环责险)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来自日前权威媒体的报导消息称,在环保部与保监会日前联合制定的《环境污染强迫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环境高风险企业应投保环境污染强迫责任保险,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得谢绝或拖延承保。
  环责险通常被称为“绿色保险”,是以企业产生污染事故对第3者酿成的侵害依法应承当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在环责险关系中,保险人承当了投保企业因意外造成环境污染的经济赔偿和治理本钱,使污染受害者在企业无力赔偿的情况下也能及时得到给付。简单地说,1旦企业因突发意外污染事故造成损失,可通过保险赔偿的方式将损失降到最低,有益于分担企业经营风险,并提高本身污染防治能力。
  据悉,《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从国家层面提出推行环境责任强迫保险。为堵住高风险企业风险,环保部与保监会将8类情形纳入其中,即从事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搜集、储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等企业(单位)。另外,2005年以来产生过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也应当投保环责险。
  《办法(征求意见稿)》除明确8类情形必须投保环责险外,还对企业该对哪些内容投保做出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在承保前,应当展开环境风险排查,掌握企业的环境风险水平。而在承保期间,保险公司应为投保企业进行“环保体检”,即排查环境风险,充分发挥保险制度的风险预防功能。
  自2007年启动的环责险试点工作,已近10年。2006年以来,我国屡次出台相干文件明确要求建立环责险制度,并就此展开试点。2013年,针对涉重金属企业等开始试点强迫环责险。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第5102条写明“国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为探索环境污染强迫责任保险落地提供了政策和法律根据。尔后,国务院印发的“大气10条”、“水10条”等重要文件均明确要求推动试点工作。
  公然资料显示,目前环责险试点省分扩大至30多个,触及重金属、石化、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处置、电力、医药、印染等多个领域,保险公司已累计为企业提供逾1000亿元的风险保障金,保险经济补偿作用初步显现。仅在2016年,全国投保企业近1.5万家次,保费约3亿元;保险公司共提供风险保障金到达百亿体量,与保费相比,相当于投保企业的风险保障能力扩大远超80倍。
  但是,环境责任保险在推行进程中,却曾遭受波折。对环责险推行不理想的缘由,据中国经营报此前报导,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任建国认为,主要还是立法未跟上,再就是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理念上坚持绿色发展的意识不够强,不善于利用市场化手段来解决环境污染方面的问题。另外,新环保法实行后,由于这部法律中没有强迫推行环境责任保险的规定,导致1些地方不敢强迫企业上保险。
  但整体而言,环责险在1些环境污染要挟较大的行业采取强迫险,肯定会带来积极意义。诚如建立强迫环责险能在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下,“倒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开发采取先进清洁生产技术,淘汰落后产能,终究到达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目的。而办法1旦发布实行,不但有益于环境监管与化解企业环境风险,更值得期待的是“企业污染、政府埋单”的困局或将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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