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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仍然较低

2017-06-17 15:03:35
【中国环保在线 行业动态】近日,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企业环境信息表露研究小组发布《企业环境信息表露指数(2017中期综合报告)》。报告显示,上市公司与公众之间在环境信息上存在极大的不对称。专家建议,在充分研究好规律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企业环境信息强迫性表露制度和准则。
  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企业环境信息表露研究小组,近日发布《企业环境信息表露指数(2017中期综合报告)》。《报告》显示,2015年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表露程度虽较2014年有所改良,但依然较低;石化、火电和水泥3个行业表露程度相对较高,制药、发酵和纺织3个行业表露程度相对较低,大部份企业在环境信息表露方面的工作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志青介绍,《报告》主要根据环保部《上市公司环境信息表露指南(征求意见稿)》相干要求,挑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14个行业的170家上市公司,对这些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可延续发展报告、环境报告书等公然表露资料,进行环境信息表露水平和质量的分析,并构成了指数得分的排名结果。
  《报告》显示,在百分制下,170家样本企业中,环境信息表露的平均分为39.67,远未到达及格线。“目前我国企业环境信息表露水平依然较低,上市公司与公众之间在环境信息上存在极大的不对称。” 李志青说。
  全部14个行业170个样本企业中,除石化行业以外,其余所有行业的总平均分都在50分以下。制药、发酵、纺织3个以水污染物为主的行业得分在30分以下。李志青分析,近几年火电、钢铁这些以大气排放为主的行业遭到比较严格的监管,而水污染不像大气污染那末容易让大众直观感遭到,企业没有那末大的压力去表露信息。
  “研究表明,企业表露环境信息不但可以提高其经营合法性,而且还可以进1步提高其绿色竞争力,让环境方面的投入转化为经营绩效。而目前企业环境信息表露制度建设比较滞后,与绿色发展要求不符合。” 李志青建议,企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或拜托专业的第3方,展开年度环境报告书的发布,加强企业与公众在环境信息方面的沟通与交换。经济与环保部门也要在充分研究好规律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企业环境信息强迫性表露制度和准则。
  原标题:上市公司环保信息表露多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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