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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 推进环保税法实施准备工作

2017-08-08 10:00:06
【中国环保在线 行业动态】日前,3部委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做好环保税实行准备工作。通知明确表示,各省要抓紧提出本地区应税污染物具体适用税额,和需要增加的项目等建议。同时,各地要抓紧组织展开环境保护税税源调查。通知还明确,开发建设税收征管系统,实现涉税信息同享。另外,各地区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构成上下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面做好环境保护税法实行准备工作。其中,2017年年底前,各地要上报本地区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出台核定征收具体办法等并向社会公布。
  环境保护税法是党的108届3中全会明确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以来出台的第1部税法,将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已起草了环境保护税法实行条例,目前正在向社会公然征求意见。各省(区、市)也在积极展开配套措施办法的研究制定和征管准备工作。
  为确保税法安稳顺利实行,3部门通知明确,依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各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同级税务、环境保护部门在调查测算、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抓紧提出本地区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和需要增加同1排放口应税污染物项目数等建议,并上报省级人民政府,实行法定报批程序。相干工作确保于2017年年底前完成。同时,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抽样测算方法,省级税务部门要制定核定征收的具体办法,并于2017年年底前出台并向社会公布。
  通知要求,地方税务部门要抓紧组织展开环境保护税税源调查,全面摸清本地区应税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掌握税源底数。地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于2017年9月底前将2016年及2017年上半年排污费征收数据等资料信息移交给同级税务部门,于2018年3月底前将2017年全年排污费征收数据等资料信息移交给同级税务部门。
  通知提出,开发建设税收征管系统,实现涉税信息同享。环境保护税核心征管软件纳入税务总局金税3期系统进行统1开发建设。国家税务总局和环境保护部将共同开发建设数据信息交换和同享平台,明确涉税信息交换的数据项、交换频率、数据格式和文书样式。各省级税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要依照上级统1要求,组织安装信息同享平台,及时做好数据交换、比对、复核和本地参数调剂等信息系统测试工作,确保信息同享平台运转顺利。
  另外,通知还要求各级财政、税务、环境保护部门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加强各层级、各有关部门工作协同配合,构成上下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环境保护税法实行工作安稳推动。
  据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动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环境保护税各项征管准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推动落实当中。
  原标题:3部门:年底前准备好实行环保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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