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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6年有6606名患者享受“特药”待遇

2017-07-29 21:01:03

  人社部近日宣布,36种药品经谈判成功正式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并同步肯定了这些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7月20日,记者从江苏省人社厅了解到,这36种药品中有3种,江苏早已纳入到医保中,江苏特药谈判率先试点的经验,在全国推行。

  此次纳入国家药品目录的36种药品,包括31种西药和5种中成药。西药中有15种是肿瘤医治药,覆盖了肺癌、胃癌、乳腺癌、结直肠癌、淋巴瘤、骨髓瘤等癌种,曲妥珠单抗、利妥昔单抗、硼替佐米、来那度胺等多个社会比较关注、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靶向药位列其中。

  其他药品分别为医治血汗管病、肾病、眼病、精神病、抗感染、糖尿病等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药物,和两种罕见病药品。中成药中有3种肿瘤药和2种心脑血管用药。另外,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充分体现了对医药创新的重视和支持,列入谈判范围的西达本胺、康柏西普、阿帕替尼等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药品全部谈判成功。31种西药中有22种进口药和9种国内药。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医治乳腺癌的曲妥珠单抗(赫赛汀),江苏早在2013年展开试点,通过谈判机制将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简称“特药”)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还有用于医治脑梗的银杏2萜内酯葡胺注射液,抗感染的吗啉硝唑氯化钠,这两种创新药品,江苏也于2016年1月15日起纳入到医保支付范围了。

  据统计,为了减轻参保人员重特大疾病的药品费用负担,江苏最近几年来积极落实医保特药制度,2016年全省有6606名肿瘤患者享受特药待遇,医保基金支出3.4亿元,个人药品费用负担控制在3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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