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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招采涌现五大趋势!药价再添下行压力

2017-08-11 17:00:00

  截至2017年7月中旬,浙江、安徽、湖南、福建、广西、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4川、北京等11省市已率先完成新1轮的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江西、宁夏、甘肃等在内的11省市处于行将完成或部份完成的状态,贵州、江苏等7省市则尚在推动当中。

  从目前各省方案看,招采模式正向着分散化、联合化趋势发展。省级集中招采平台更相当于1个准入平台,各地以市为单位或医联体情势在省级平台上议价采购成为招采新方向。另外一方面,医保逐步嵌入到药品招采中,更多城市提出将探索GPO采购,也有愈来愈多的省市加入跨区域同盟采购中。

  随着新模式的不断出现和采购主体越趋多样化,药品价格下行压力将继续加大。

  趋势1更多城市探索GPO

  沪深广,谁将成为推行范本?

  自上海、深圳相继履行GPO采购模式以后,今年上半年,广州、佛山两地,和湖北省均提出将探索GPO模式。

  其中,广州将履行GPO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根据7月13日广州市发布的《广州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行方案》,增加市人社局制定广州地区药品(医用耗材)采购、配送政策和组织调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职能,增加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具体组织及经办管理广州地区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职能。依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GPO平台,依照带量集中采购要求,推动广州地区公立医院药品(医用耗材)统1组团、集中招标采购,实行统1配送。

  对广州、佛山GPO模式的构想,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显示,广东省卫计委副主任、省医改办主任黄飞1行在前往省药交中心调研时提出,探索“省市共建GPO模式”,将以广州、佛山为试点探索在广东省平台开设“GPO专区”或“城市分中心”,创新交易情势。并利用“互联网+”实现跨省交易,建立南中国的第3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目前来看,广州与上海、深圳两地的GPO模式均有所不同。上海GPO由上海医健卫生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与上海阳光医药采购并存。主要以供应链分摊的方式进行降价,降幅大概在20%左右。深圳GPO则由“全药网”负责采购,并直言要将药品总费用降落至30%以上。不过,今年国家发改委就深圳GPO提出了调查意见。对此,全药网表示已完成相应整改工作,深圳GPO模式的走向尚待视察。

  而广州GPO的具体模式还要看后续出台的细则。上述3种GPO模式,哪一种将成为全国推行的范本值得业界关注。

  趋势2医保嵌入招采

  渐成主流,显现全国推行态势

  医保嵌入招采的做法从福建3明开始遭到关注。2013年,3明在全国成立首个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率先实现“3保合1”,医管中心新增了药品限价采购结算、医疗服务价格调剂、城乡居民及城镇职工定点医保机构的审核与结算及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动的监管与稽核管理工作。

  3明模式遭到国家层面的鼓励,并显现向全国推行的态势。2016年,福建开始在全省推行3明模式,正式成立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承当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医疗服务价格谈判、药品耗材联合采购与结算、医疗服务行动监管、医保信息系统建设等职责。2017年3月,福建省在医保办主导下启动了新1轮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彩购。

  医保嵌入招采也在其它地区蔓延。目前浙江、天津、安徽、重庆、甘肃等省市都表示已将医保与药品招采有机结合。而陕西省,广东省佛山、东莞、珠海、中山,湖南省湘西,辽宁省锦州将参照3明模式,成立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

  其中,依照佛山方案,新成立的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将整合并承当医疗保险管理、医保基金支付和管理、医保支付标准谈判调剂、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合采购配送与结算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和结算等职责。医保中心还将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统1目录、统1配送、统1采购、统1预算、统1结算和统1让利1体化的“6统1”改革。

  在业界看来,医保深度嵌入招采正成为1种主流方式,该方式不但能通过价格杠杆有效下降价格,还能充分调动医疗机构的积极性并规避大处方的构成。

  趋势3省级入围、市级确标

  省级平台作用淡化,市级采购价再降

  药品招采中省级平台的作用正在逐步淡化,省级平台更相当于1个准入平台,各地还将以市为单位在省级平台上议价采购。

  7月18日,广东省在发布的《进1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行方案》中明确推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分地辨别类采购。广州、深圳可以市为单位实行团体采购(GPO);其他市可以市为单位在省第3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自行采购。

  河北省在全面启动新1轮药品采购中,允许试点城市唐山、邯郸、张家口、邢台、沧州、衡水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

  全国来看,以市为单位参与采购已在各地陆续兴起。甘肃表示将以市为单位通过带量采购进1步下降药品价格。湖北则明确省级采购平台将实行“采购准入”制度。而在此前,浙江、江苏就已在省级招标入围后展开市级价格谈判,构成“省级入围,市级确标”的模式。

  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点意见》,虽然肯定了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方向,不过也表示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允许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

  据了解,医改试点城市数量已到达200个,占全国348个地级城市的57.5%。另外,1些非试点城市也陆续表态鼓励以市级为单位参与采购议价。以市为单位的采购气力日趋壮大。

  目前来看,市级采购价格将会在省级平台限价基础上大约再下降5%~10%。依照1些地区的做法,医改试点城市中标价格低于省级中标价时,省级中标价按试点城市中标价格调剂。例如辽宁、甘肃规定,试点城市成交价格低于省级中标价格5%以上的,省级中标价按试点城市成交价就低调平。

  趋势4医联体采购兴起

  提高医疗机构议价参与度

  自2013年国家首次明确提出鼓励医联体情势以来,全国各省市不断探索并试点医联体模式。截至2016年底,全国已有205个地级以上城市展开相干工作,占地级以上城市总数的60%以上。

  目前,国家已明确将全面推动医联体建设。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点意见》指出,2017年要全面启动多种情势的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3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综合医改试点省分每一个地市和分级诊疗试点城市最少建成1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到2020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动医联体建设,构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

  医联体采购正在全国铺开,广东、辽宁、山东、内蒙古、甘肃、湖北等地均在最新出台的医改或药品采购方案中提出探索医联体采购。

  医联体模式中,牵头医院将成为核心,决定着医联体内的用药品种,是药企营销的关键。另外,医联体内部将可实现大小医院用药相对统1。2015年,北京在推动医联体建设中提出,在区域医联体范围内逐渐统1核心医院与社区的药品目录和品规。而基层用药也正逐渐放开。今年广东宣布不再限制基层使用基药的比例,浙江也在去年将基层使用非基药的比例由30%提高至50%。

  值得关注的是,医联体采购进1步提高医疗机构在药品集中采购中的参与度,医疗机构作为采购和使用主体的议价能力将不容忽视。而鼓励医联体带量采购,也就是在集中采购基础上的进1步议价。

  趋势5鼓励跨区域联合采购

  采购体量大,可大幅增加谈判筹马

  截至目前,全国已出现多个药品耗材跨区域联合采购同盟,4省1市同盟、3明同盟、西部地区医用耗材采购合作同盟、京津冀耗材采购同盟相继建立,各同盟也在不断吸收新成员加入,覆盖范围愈来愈广。西部同盟从最初的陕西、4川、内蒙古、宁夏4个省区,后又增加了甘肃、青海、新疆、湖南、黑龙江、辽宁6个省区。3明同盟成员则已包括了19个地级市和31个县。

  除吸纳新成员,各同盟也在推动相干采购细则。2017年1月,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印发《联合采购工作方案》。第1批选定心内血管支架类、心脏节律管理类、防粘连类、止血类、人工关节类和吻合器类6大类医用耗材,分别采取竞价、议价等不同的集中采购方式,分批分类展开集中采购工作。终究构成京津冀3地统1的产品成交价格,采购结果在3地2级以上公立医院内共同履行。

  2017年5月底,“沪苏浙皖闽”4省1市综合医改联席会议明确了4省1市在医改推动工作中的分工。其中,将推行浙江省宁波市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的经验,选择1~2类用量大、价格高的医用耗材,实行4省1市联合采购。在药品采购上,由福建省牵头选择若干种用量大、价格高的原研、独家品种,实行4省1市联合采购和价格谈判。江苏省则主要完成4省1市同享医疗服务价格,药品耗材采购价格信息,定期进行信息汇总和交换的工作。

  据业界预计,跨区域联合采购增加了采购体量,大幅增加谈判筹马,增强了对企业产品价格的谈判能力,或将带来进1步的降价。而在未来也将会有更多的地区抱团加入同盟采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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