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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猥亵女子拍照 二中院终审以强制猥亵罪判刑十个月

2017-03-18 05:14:09
强行猥亵女子拍照 二中院终审以强制猥亵罪判刑十个月

趁女子杨某意识不清,中海钓台北京字画院常务副院长周玉金在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内东街字画院内猥亵杨某,还用手机进行拍摄。

强行猥亵女子拍照 二中院终审以强制猥亵罪判刑十个月

深读记者独家得悉,2中院终审以强迫猥亵罪,判处周玉金有期徒刑10个月。

揭秘47岁字画院副院长涉嫌猥亵被捕

深读记者了解到,47岁的周玉金是山东省临沂市人,中专文化,案发前系中海钓台北京字画院常务副院长,因涉嫌犯强迫猥亵罪,于2016年6月30日被羁押,同年7月15日被逮捕。

在百度百科中,周金玉头衔颇多,不但是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还是中国国画家协会理事、中国艺术投资协会名誉副会长、国际字画艺术家资历认证中心委员、临沂市美术家协会常务理事。

介绍中称,他的作品屡次参加国内外字画大展赛,还曾应邀前后在日本、美国、新加坡、韩国举行个展。

庭审趁女子意识不清强行猥亵还用手机拍照

深读记者了解到,据东城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6月29日下午1点,被告人周玉金在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内东街字画院内,趁被害人杨某意识不清之际,强行对杨某胸部、大腿、臀部等部位触摸猥亵并用手机拍摄。

案发第2天,周玉金被民警抓获到案,手机被起获。

此案庭审时,周玉金认罪,对指控没有异议。

周玉金的辩解人表示,周玉金在案发前没有预谋,他是临时起意,主观恶性较小。周玉金到案后能够照实供述犯法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且系初犯,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1审构成强迫猥亵罪 判刑10个月

深读记者了解到,检方当庭出示了周玉金的到案经过及被害人杨某的陈说,证人张某的证言,现场勘察笔录,诊断证明书,鉴定意见,扣押清单,物证照片,视听资料,和被告人周玉金的供述等证据。

东城法院审理认为,周玉金疏忽国法,背背他人意愿,强迫猥亵他人身体,其行动已构成强迫猥亵罪,应依法予以惩办。

鉴于周玉金系初犯,到案后能够照实供述犯法事实,当庭自愿认罪,法院对其从轻处罚。辩解人的相干辩解意见,法院予以采用。

东城法院1审以强迫猥亵罪,判处周玉金有期徒刑10个月。

1审宣判后,周玉金不服,向2中院提起上诉。

2审上诉求判缓刑 2中院终审驳回

深读记者了解到,2审时,周玉金认为1审判决量刑太重。

周玉金的辩解人则表示,周玉金没有预谋,认罪悔罪,系初犯,建议法院对其改判拘役或宣布缓刑。

2中院审理认为,周玉金背背他人意愿,强迫猥亵他人,其行动已构成强迫猥亵罪,依法应予惩办。

周玉金到案后能照实供述犯法事实,系初犯,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对周玉金及辩解人所提原判量刑太重,建议法院对其改判拘役或宣布缓刑的上诉理由及辩解意见,法院经查,原判已充分斟酌周玉金犯法的事实、性质及其所具有的照实供述、系初犯等量刑情节,对其作出了罪刑相适应的刑罚。

周玉金对被害人强行猥亵后还进行手机拍摄,不符合宣布缓刑的法定条件,故该上诉理由及辩解意见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用。

2中院认为原审法院根据周玉金犯法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出的判决,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保持。

2中院据此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周玉金上诉,保持原判。

延伸采访字画院工作人员:副院长出国办画展去了

深读记者以买画人的身份拨打了周玉金所在的中海钓台字画院的电话。

该字画院的1名工作人员表示,周玉金确切为该画院的副院长,但目前联系不上,由于“他出国了,去法国办画展。过年走的,大约67月份回国。”

该工作人员表示,周玉金有些名望,他的画作大概1平方尺3万元左右。

原题为《字画院副院长 在字画院内猥亵女子还用手机拍照》

来源:澎湃新闻网

趁女子杨某意识不清,中海钓台北京字画院常务副院长周玉金在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内东街字画院内猥亵杨某,还用手机进行拍摄。

强行猥亵女子拍照 二中院终审以强制猥亵罪判刑十个月

深读记者独家得悉,2中院终审以强迫猥亵罪,判处周玉金有期徒刑10个月。

揭秘47岁字画院副院长涉嫌猥亵被捕

深读记者了解到,47岁的周玉金是山东省临沂市人,中专文化,案发前系中海钓台北京字画院常务副院长,因涉嫌犯强迫猥亵罪,于2016年6月30日被羁押,同年7月15日被逮捕。

在百度百科中,周金玉头衔颇多,不但是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还是中国国画家协会理事、中国艺术投资协会名誉副会长、国际字画艺术家资历认证中心委员、临沂市美术家协会常务理事。

介绍中称,他的作品屡次参加国内外字画大展赛,还曾应邀前后在日本、美国、新加坡、韩国举行个展。

庭审趁女子意识不清强行猥亵还用手机拍照

深读记者了解到,据东城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6月29日下午1点,被告人周玉金在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内东街字画院内,趁被害人杨某意识不清之际,强行对杨某胸部、大腿、臀部等部位触摸猥亵并用手机拍摄。

案发第2天,周玉金被民警抓获到案,手机被起获。

此案庭审时,周玉金认罪,对指控没有异议。

周玉金的辩解人表示,周玉金在案发前没有预谋,他是临时起意,主观恶性较小。周玉金到案后能够照实供述犯法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且系初犯,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1审构成强迫猥亵罪 判刑10个月

深读记者了解到,检方当庭出示了周玉金的到案经过及被害人杨某的陈说,证人张某的证言,现场勘察笔录,诊断证明书,鉴定意见,扣押清单,物证照片,视听资料,和被告人周玉金的供述等证据。

东城法院审理认为,周玉金疏忽国法,背背他人意愿,强迫猥亵他人身体,其行动已构成强迫猥亵罪,应依法予以惩办。

鉴于周玉金系初犯,到案后能够照实供述犯法事实,当庭自愿认罪,法院对其从轻处罚。辩解人的相干辩解意见,法院予以采用。

东城法院1审以强迫猥亵罪,判处周玉金有期徒刑10个月。

1审宣判后,周玉金不服,向2中院提起上诉。

2审上诉求判缓刑 2中院终审驳回

深读记者了解到,2审时,周玉金认为1审判决量刑太重。

周玉金的辩解人则表示,周玉金没有预谋,认罪悔罪,系初犯,建议法院对其改判拘役或宣布缓刑。

2中院审理认为,周玉金背背他人意愿,强迫猥亵他人,其行动已构成强迫猥亵罪,依法应予惩办。

周玉金到案后能照实供述犯法事实,系初犯,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对周玉金及辩解人所提原判量刑太重,建议法院对其改判拘役或宣布缓刑的上诉理由及辩解意见,法院经查,原判已充分斟酌周玉金犯法的事实、性质及其所具有的照实供述、系初犯等量刑情节,对其作出了罪刑相适应的刑罚。

周玉金对被害人强行猥亵后还进行手机拍摄,不符合宣布缓刑的法定条件,故该上诉理由及辩解意见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用。

2中院认为原审法院根据周玉金犯法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出的判决,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保持。

2中院据此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周玉金上诉,保持原判。

延伸采访字画院工作人员:副院长出国办画展去了

深读记者以买画人的身份拨打了周玉金所在的中海钓台字画院的电话。

该字画院的1名工作人员表示,周玉金确切为该画院的副院长,但目前联系不上,由于“他出国了,去法国办画展。过年走的,大约67月份回国。”

该工作人员表示,周玉金有些名望,他的画作大概1平方尺3万元左右。

原题为《字画院副院长 在字画院内猥亵女子还用手机拍照》

来源:澎湃新闻网 以上就是关于“强行猥亵女子拍照 二中院终审以强制猥亵罪判刑十个月”的内容,希望大家看的开心,看的愉快,也希望大家能够积极的分享本网站,让更多的人看到本站的“强行猥亵女子拍照 二中院终审以强制猥亵罪判刑十个月”内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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